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河北邯郸馆陶县公开招聘(选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3名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3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测评)和考察相结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
二、招聘、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
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3人。岗位代码01。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2人。岗位代码02。
县文旅局6人。其中03岗位2人,04岗位2人,05岗位2人。
(二)选聘人数
县美丽乡村发展服务中心2人。岗位代码06。
三、招聘、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学历学位要求:
(1)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01岗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02岗位、县文旅局03、04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县文旅局05岗位: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要求:18周岁(2007年4月2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以上,35周岁(199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以下。
3.户籍要求:具有馆陶县户籍。
4.其他要求:
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县文旅局04岗位要求具备中医药背景的专业人员(如具有艾草种植、艾灸、艾产品销售等艾草产业工作经历)。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二)选聘对象:
1.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要求:18周岁(2007年4月2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以上,45周岁(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以下。
3.户籍要求:具有馆陶县户籍。
4.其他要求:
(1)擅长制作传统美食的手艺人(如制作地方特色小吃的手艺人、非遗技艺传承人等);
(2)对传统美食文化有研究或创新能力的人员;
(3)精通某一传统美食制作流程,能在传统基础上进行改良或创新,适应现代市场需求,擅长通过美食传播文化,具备宣传能力的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聘用后能够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选聘)范围之内: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已就业人员(未经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5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6日(8:30-12:00,1: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办公楼四楼。
报名材料:
(1)报名招聘考生需提供:
1.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4.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馆陶县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5.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7.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8.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需要出具《函》的见附件4扫描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9.报考县文旅局04岗位的人员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中1.2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报名材料中3.4.5.6.7.8.9留原件。
(2)报名选聘考生需提供:
1.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馆陶县选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4.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6.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7.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需要出具《函》的见附件4扫描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8.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影像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中1.2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报名材料中3.4.5.6.7.8留原件。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选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组织考试(测评)
报考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01岗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02岗位、县文旅局03岗位、04岗位、05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考试和面试考试。报考县美丽乡村发展服务中心06岗位的考生进行测评。
1.笔试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内容:
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01岗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02岗位、县文旅局03岗位、04岗位:《公共基础知识》A卷。
县文旅局05岗位:《公共基础知识》B卷。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巡场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当出现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后不参加面试,造成岗位空缺时,可根据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考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各岗位考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场进行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测评
测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测评准考证》,测评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测评时,考生需自带符合岗位要求的视频录像,在测评现场根据视频内容进行讲解,时间5-10分钟,必要时,评委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测评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七)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录用人员待遇
1.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01岗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02岗位、县文旅局03、04岗位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人员标准执行,并随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四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2.县文旅局05岗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待遇按照馆陶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馆陶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三险一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3.县美丽乡村发展服务中心06岗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县美丽乡村发展服务中心现有辅助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考生在招聘(选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文标题:关于招聘(选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tao.gov.cn/xwzx/gsgg/202504/t20250419_2118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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