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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 阅读量:47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11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11人公告

根据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学校认定。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6月20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5、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7、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0日。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三)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6月20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山东轻工职业学院(http://www.sdlivc.com/)“学院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3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4日12:00。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6月24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学校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考察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考察结果为准。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考察时参考。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视各岗位报名人员数量,确定各岗位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工作由学校确定并提前在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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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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