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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保山市隆阳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8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阅读量:99 作者: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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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保山市隆阳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85人公告

隆阳区2022年面向区外省内公开选调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8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岗位

(一)考察选调教学管理人员7人: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副校长2人,保山市第八中学副校长2人,隆阳区幼儿园分园园长3人。

(二)考察选调城区教师78人:幼儿园教师5人,小学教师53人,初中教师5人,高中教师15人。

工作地点位于保山市中心城区:隆阳区幼儿园;实验小学东城校区、永昌小学兰城校区、第二示范小学、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保山市民族中学、保山市田家炳中学、保山市第六中学;隆阳区第一中学、保山市第八中学。

(三)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就学问题。

1.隆阳区第一中学、保山市第八中学副校长以及高中教师人选,经考察确定后,符合市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管理办法的,一并解决配偶工作调动问题,子女可随亲在城区上学。

2.其他选调人员子女可随亲就读。

三、选调条件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7月4日。除高中学段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外(学科必须对应),其他岗位按照现任教学科及学段报考,不得跨学段、跨学科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一)选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2022年7月4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发布”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17:30截止,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并将所有材料按顺序制作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选调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lyjyrsg@163.com。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教学管理岗位选调的人员填写《隆阳区2022年面向区外省内公开考察选调教学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3);参加城区教师岗位考察选调人员填写《隆阳区2022年面向区外省内公开考察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4),需盖齐有关部门公章。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选调英语岗位人员需要提交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

6.近三年履职考核表扫描件。

7.纪检部门开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扫描件。

8.成绩证明(附件5)(幼儿园岗位无需提供)。

9.教学管理岗位提供学校管理经验及近三年所教班级成绩详细分析报告;教师选调岗位提供近三年所教班级成绩详细分析报告。

10.荣获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的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11.“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截图。

(四)资格审查

2022年7月19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安排

1.选调教学管理人员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1日09:00,在保山市第八中学。

(2)考核内容:考核工作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考生严格实行代码制,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选调城区教师

(1)考察选调城区幼儿园教师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1日09:00,在保山市第八中学。

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教学技能测评(总分100分),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选调城区小学、初中教师

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县(市、区)前5名的报名人数少于等于岗位需求人数,以上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剩余岗位在其他报名人员中按考察选调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县(市、区)前5名的报名人数大于岗位需求人数,则按照考察选调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选调成绩=教学成绩×60%+业绩考核成绩×40%,总分100分。

①教学成绩计分方法:教学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得分。综合成绩排名总分100分:取2021年秋季学期或2022年春季学期县级及以上统测或期末统考成绩在全县(市、区)综合排名前10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加分,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加95分,以下依次以每1名次为单位递减5分。

②业绩考核成绩计分方法:业绩考核成绩=荣誉称号类得分+表彰奖励类得分。荣誉称号类:被授予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坊)主持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称号,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荣获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和乡科级(乡科级仅限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加8、6、4、3、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表彰奖励类:在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中,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学技能奖、教师素养大赛奖、课赛奖教学成果奖,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和乡科级(乡科级仅限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加8、6、4、3、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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