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重庆长寿区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遴选教育事业单位人员4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重庆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面向长寿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教师46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所在区县(自治县)、部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或符合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员调出的有关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3.近3年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4.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系长寿区以外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7.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1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初定于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遴选考试,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
缴纳考务费者,交验《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按照报名现场上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报名。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人数比例达到2: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
(1)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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