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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阅读量:45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4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40人公告

为加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8日至2004年7月30日期间出生);在幼儿园连续聘用满5年(截至2022年7月)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28日至2004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应聘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须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取得学历证书,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 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办幼儿园在聘编外教师”,指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办幼儿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截至2022年7月31日仍在聘用期内的编外教师。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应聘者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在聘用后自试用期起1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学校在编教师,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泰州市所辖其他各市(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册)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cmc.gov.cn/ 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7月28日09:00至7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28日09:00至7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7月28日09:00至7月31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7月28日09:00至7月3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7月28日09:00至7月31日18: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招聘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6936116、86966188。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招聘平台网址:http://221.226.38.34:8020/(开放使用时间:2022年7月28日09:00-2022年8月6日09:3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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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事业单位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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