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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邯郸市临漳县选聘教师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阅读量:69 作者: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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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邯郸市临漳县选聘教师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的单位为临漳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10人。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9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 9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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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事业单位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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