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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眉山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儿科等医师 实践能力考察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5日 阅读量:96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四川眉山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儿科等医师 实践能力考察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1四川眉山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儿科等医师  实践能力考察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

一、体检对象

根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招聘儿科、全科医学科、院感科、急诊科医师的公告》相关内容,按照考核招聘方案,招聘岗位名额、综合面试成绩、实践能力考察成绩,确定唐龙进入体检环节。(详见附件一)

二、体检报到

(一)报到时间:2022年1月13日早上8:30

(二)报到地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509室)

(三)如实填报《健康体检受检者个人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附件二),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若有特殊情况者请务必及时报备。

(四)考生体检报到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体检受检者个人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附件二)、提供近三天的核酸检测报告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绿码”的彩色打印件一份,并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记入公招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其他事项

(一)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参加体检,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三)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三),遵照执行。

(四)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医院人事科。

本公告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236717。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一、实践能力考察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附件二、《健康体检受检者个人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附件三、体检须知

2022年1月5日

原文标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儿科、全科医学科、院…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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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47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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