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沙湾区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类事业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2021年下半年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类事业人员工作已结束,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最终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5人,其中,4人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之后再行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现将已毕业考生杨秀婷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
集合时间: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
集合地点:沙湾区沫若广场郭沫若铜像前。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就业意向协议书,并佩戴好口罩,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每名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约5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体检结果以相关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医院体检结果不负责解释。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11.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12.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特别提示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2.体检结果请密切关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833-3432456。
点击下载>>>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1年下半年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类事业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wan.gov.cn/swq/xxgkml/xxgkcontent.shtml?id=20220118135603-1009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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