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招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 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全国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招募的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注意事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到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与科教股(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10-5室,电话:0830-2512279)领取体检通知书。因报考人员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领取的,委托代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体检时间
体检入闱报到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7:20之前。
四、体检安排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规定的体检入闱时间之前到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楼前集合报到并入闱统一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入闱以及未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未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500元/人左右,在体检时向体检医院支付。
3.参加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
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递交材料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与科教股(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10-5室,电话:0830-2512279)。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六、递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附件:
泸州市龙马潭区招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8日
原文标题: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招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 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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