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广西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12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广西自治区级及设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库中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兼职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兼职技术检查员12名,其中,煤矿类2名,非煤矿山类2名,危险化学品类4名,工贸类4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副高级及以上(含高级技师)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现为广西自治区级或设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库成员;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保证时间和精力履行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调查取证等工作职责,服从我局工作安排和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正在被拘留,或者因赌毒行为被政法机关处理过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应急管理黑名单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凡有以上不得报名应聘情形之一且故意隐瞒的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或入职后,我局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工作职责和义务
兼职技术检查员应按照我局安排,协助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三)参与事故调查分析,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
(五)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完成我局交办的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和其他任务。
兼职技术检查员履行上述职责时,应重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并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中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同时根据我局的授权,在有关执法检查、复查和技术审查的行政执法文书上签名。
兼职技术检查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
(一)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二)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四)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从事的工作。
四、工作待遇
兼职技术检查员根据兼职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给予相应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参照《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专家劳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22〕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于2025年9月19日18:00前将下列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lbyjzf@163.com:
1.来宾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
5.聘任广西自治区级或设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库成员文件或聘书。
(二)审核。我局执法和调查统计科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形成符合应聘资格人员名单,提交我局党委会研究讨论。
(三)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我局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正式聘为我局兼职技术检查员,签订聘书并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申请制发工作证件。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执法和调查统计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038。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原文标题: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bin.gov.cn/xxgk/fdzdgknr/rsxx_1/zkzl/t259692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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