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正文
2022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5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阅读量:32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55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55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广州市番禺区各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等31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55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普通高等教育2022年应届毕业生。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社会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有执业注册规定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证书且处于有效注册期内。2022年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另行规定的,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不可办理广州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处理,下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0号, 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符合《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附件1、附件2)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可按学历证书注明的研究方向选择对应的专业报考,学历证书未注明培养方向的需由毕业院校出具培养研究方向证明。

(五)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报名截止日期为界。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2日下午5:00。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2)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上传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或从事指定工作经历的,应同时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需明确该级别获得时间)和从事指定工作的证明。(3)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年度完成规培的上传承诺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研究方向证明等。报考管理岗的无需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2年4月6日12: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名。

2.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延长岗位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仍达不到1:2的,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开考。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3.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起至5月11日。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设临床类、公卫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类、影像类、检验类、康复技术类、综合知识测试等9个科目。卫生系列科目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和申论。具体笔试科目见《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附件1、附件2)。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场。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上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现场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年度完成规培的提供承诺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研究方向证明等。

(3)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或从事指定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需明确该级别获得时间)和从事指定工作的证明。

(4)《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署承诺意见。

4.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资格复审,不接受委托。

5.应聘人员出示证明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材料一致,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聘用条件。凡与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均不得参加面试。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52008.html

标签: 事业单位 
站长推荐
广告位 Ad1
关于我们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成绩查询等国考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92号-5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911号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