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内蒙古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35人。(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1.护理岗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还需取得相应学位;其他岗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嗜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不包含第二学位。
4.年龄、专业、学历、户籍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控制数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9日8:30—2025年10月13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1)首先登录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2)进入官网首页后,点击【通知公告】栏目,在公告列表中查找标题为《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的通知;(3)打开招聘简章后,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等信息,点击简章标题下方的【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注册账号、选择本场考试、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前报考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招聘资格。
4.其他事项。有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时,该岗位名额直接转为岗位17护理岗,转岗后不再重新进行报名,不再另行开会研究。
(二)资格初审
1.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2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同时报考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填报材料、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指定电话咨询0477-7624820(人社局)、0477-7620192(卫健委)。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笔试对象。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报考费,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面试考试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楼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或旗民政部门出具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2.笔试试卷。试卷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考生以招聘岗位计划表内要求的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5.笔试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6.笔试结束后,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
1.按照岗位计划招聘数和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相应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工作在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考聘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1.面试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七)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人事(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人选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九)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旗人社局、旗卫健委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纳入控制数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确定最低服务期限,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责任追究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中各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自治区现行的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同步纳入医共体基层专业技术储备人员管理,聘用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下派到有关基层医疗机构,招聘人员需服从分配管理。
联系电话: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7624820;
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7620192。
附件:1.《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30日
原文标题: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etkqq.gov.cn/xwdt/xwdt_tzgg/202509/t20250930_3839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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