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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画院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6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天津画院招聘1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5年天津画院招聘1人公告

为满足我院创作研究工作的需要,扩大专业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天津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类美术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画院为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党的工作归口为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基本职能为专业美术创作、研究。单位现有事业编制37名,在编人数23名。天津画院坚持以学术立院为办院宗旨,以人才汇聚为基础,以精品力作为追求,以创作研究为核心,以积极健康的审美为导向,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1名美术学中国画专业(人物画创作方向)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 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

3.专业要求:美术学中国画专业(人物画创作方向);

4.其他资格条件:①具备省级及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美术创作类);②美术作品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每五年1届);③提供至少1篇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的美术理论研究论文。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5年10月15日在天津画院官网(https://www.tjhy.org/)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招聘信息中,将对外提供招聘岗位咨询和投诉电话。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5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9日17:00,考生可将简历及附件材料以“姓名+应聘单位+岗位”方式命名(如:张三+天津画院+美术创作),发送至指定邮箱tjhybgs@sina.com。附件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2)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扫描件、学位认证报告;(3)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详细缴费记录或其他佐证的相关材料);(4)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一份;(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如其他佐证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专业刊物发表的美术理论研究论文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天津画院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报考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不合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知报考人员。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可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天津画院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保山西道261号(行政楼会议室)。

3.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仅需复印户主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4)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详细缴费记录或其他佐证的相关材料);

(5)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6)半年内一寸免冠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3张;

(7)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其他佐证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专业刊物发表的美术理论研究论文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考资格复审通过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实际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术考试和面试。

1.专业技术考试

2025年11月13日由天津画院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考试。考试由天津画院负责制定考评内容、评分体系,组织开展现场专业技术考核(采取外请专家命题、现场绘画的方式,组织参考人员进行绘画创作),评委对报名人员业务能力等进行评审。专业技术考试考官由5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为天津画院主要负责同志,其余4名考官为本单位考官1名,外请考官3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专业考试时间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专业技术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

面试定于11月13日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命制。面试工作由天津画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为天津画院主要负责同志,其余6名考官为本单位考官2名,外请考官4名。

按专业技术考试通过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出现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按照专业技术考试成绩、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即总成绩=专业技术考试成绩(100分制)×70%+面试成绩(100分制)×30%。

专业技术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公布。

4.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5.专业技术考试和面试工作全程录音或录像。

6.11月14日,在报考网站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专业技术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市三甲医院。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天津画院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方案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

本方案由天津画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该方案涉及的岗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有效期内,经规定的招聘程序未确定拟聘人选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本次方案发布网站再次发布报名通知和后续安排。

咨询电话:2330383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天津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5年天津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2025年天津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02cb2159680a4f19baa4eeb41d374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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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ggwy.com/zhaokao/526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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