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1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实行差额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计划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公告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czhospital.com)发布。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czhospital.com)进行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的,即在1986年11月5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需提供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2025届高校博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面向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2025年月,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报考医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医师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
(7)医师执业证的执业范围需符合报考岗位的执业要求。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违约或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11.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现场领取准考证。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12月15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随报随招,名额报满为止。
3.报名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406室。
4.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两寸免冠照片。
(3)所有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专业要求不一致的、有研究方向的岗位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4)。
(6)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注册另提供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因未就业导致无法注册,但还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7)有住院医师规培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规培证原件的须由规培基地提供包含规培起止时间及规培专业的相关合格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除外。
(8)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在岗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9)《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5.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另行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公告》《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承诺”,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考核
1.考核对象。按岗位最低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2.考核时间。随报随招,具体考核时间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3.考核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考核形式。直接考核。
6.考核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考核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7.考核成绩排名。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所在考核评委组所有评委平均分排名。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考核成绩与排名。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拟聘用人选,按政策程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在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医院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因本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截止期限为公布体检入围名单之日起60天内。
(二)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三)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体检。
(四)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考服务咨询
服务咨询电话:0735-2225165
监督举报电话:0735-2225017
附件1: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学籍证明.docx
附件5: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5日
原文标题: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949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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