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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2日 阅读量:32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13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13人公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又名湖南省中医院,为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4年的湘省国医院,院区所在地为历代祭祀医圣张仲景的祠堂旧址,是长沙太守的办公地、“坐堂行医”的发源地、《伤寒杂病论》的诞生地。通过历代中医人的努力奋斗,医院已发展成为中医药特色鲜明、专科优势突出、综合功能齐全的省级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医院享有独特的、原创性的仲景文化资源,素有“湖湘中医发祥地”“三湘名医之摇篮”“医圣旧址”之美誉,医圣品牌享誉四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1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0名,管理岗位3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nucm.edu.cn/)、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https://www.hunanz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5日8:00至5月9日24:00止(含节假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2022年度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所须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并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③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内的党员介绍信或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到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5月4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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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事业单位  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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