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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体检暨考察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5日 阅读量:82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江苏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体检暨考察通知(一)。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江苏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1江苏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体检暨考察通知(一)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1﹞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2年4月27、28日上午7:30集中开始,后续批次另行通知。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参加体检(体检名单附后)。如无特殊理由,体检须于当日上午在指定地点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门诊楼5楼体检科。

3、参加人员:第一批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考生如有特殊情况 请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2。

二、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请在体检当天交由工作人员,近期已离职的可提供离职证明或解聘证明。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放弃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400元/人)由考生承担。

3、体检当日早晨请空腹,不佩戴隐形眼镜,前一晚饮食清淡,禁酒,保证睡眠充足。

4、考生孕期不宜进行胸透等检查的,本人须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怀孕诊断证明,经同意后,可暂缓进行。

5、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和签到,并全程陪同体检。

6、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按规定体检项目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体检报告考生不可自行领取。

8、体检当天,应聘人员应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到访地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可入场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配合做好查验工作。

三、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并告之考察的方式。

2、考察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3、考察内容(现实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因未按本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根据《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医院体检中心:025-52282364

点击下载>>>

1: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一).xlsx

2: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体检联系电话.xlsx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原文标题: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体检暨考察通知(一)

文章来源:http://jnhrss.net/art/2022/4/25/art_80_3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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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55550.html

标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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