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广东惠州市招大亚湾开发区聘医疗卫生专业辅助人员107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力量,毫不放松抓好基层村(社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和上级关于探索实行事业单位员额制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做法,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辅助人员共107名,具体用人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下同)以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三、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探索纳入事业单位员额制管理范畴,薪酬待遇总量(含单位缴纳的“四险一金”和绩效奖金等,下同)参照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应职级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总量进行测算确定,其中,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相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二)按照上述方式测算,获聘人员在见习期(一年)每人收入约20万(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等),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如获聘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每年每人约23万、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每年每人收入约24万、专业技术十一级的每年每人收入约25万、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每年每人收入约27万、专业技术岗位七级每年每人收入约30万,聘期为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服从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岗位调配;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6.在读的非2022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大亚湾开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2年5 月12日至5月26日。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0点至2022年5月31日24点,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网上要求报名,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审核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超过报名时间或报名信息不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3.报名网址:
https://www.sydwzl.com/gdhzdywwjjzp2022/
4.报考材料:
①《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上传jpg版,jpg版所有签名必须手写;
②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③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非在编)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入围面试后提交)扫描件;
④符合“三支一扶”的考生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我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明细)和工作单位证明。
网上报名时上传加分材料扫描件,入围面试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及时上传和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⑤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各一式1份。
为了保证上传的证件符合要求,请尽量在图文处理公司或照相店扫描。报名结束,招聘单位(招聘系统)不接受资料再上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3)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不作要求,但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得聘用。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笔试成绩加分,累计加分上限为10分。
①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入围面试后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按照《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激励的通知》(惠市委办字〔2022〕9号)有关规定,对坚守在我区疫情防控一线高风险岗位、长期处于高强度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工作满6个月(年限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如有中断情况,只以最新的工作经历计入加分年限)的,笔试成绩加2分;满1年的加4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0分。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明细)和工作单位证明。
4.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择业期限、笔试加分年限和取得职称、执业资格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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