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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越城越州公证处聘用制用工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阅读量:1233 作者: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0浙江越城越州公证处聘用制用工招聘1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国家公务员考试精彩内容。

2020浙江越城越州公证处聘用制用工招聘1人公告

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因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经区司法局同意,面向社会招聘公证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在公开报名的基础上,经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考公证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公证员任职资格;

3、绍兴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16日,上午9:00 11:00,下午2:00 4: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五泄路299号三楼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联系人:李先生 85226927)

3、报名资料: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公证员任职资格的原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思维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附加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加2分。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由面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6、体检、考察: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以上岗位聘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

1、按照公证处薪酬考核体系执行;

2、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签约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5226927。

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

2020年5月14日

原文标题: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聘用制用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yc.gov.cn/art/2020/5/14/art_1559740_42968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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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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