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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长期招聘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0日 阅读量:0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长期招聘8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重庆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6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长期招聘80人公告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同时入选中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卓越高职学校50强”“服务贡献卓越高职学校50强”“产教融合卓越高职学校50强”。2025年,学校入选中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活力”百强榜。

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专业及相关要求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长期招聘计划表》(附件1)。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方式,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形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目前已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流程

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持续进行,时间为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6:00(关闭报名通道)。

报名方式请关注“两江新区直聘”微信公众号,并在后台回复“职业学院”即可获取。

资格初审、复审

1.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023-49578588)。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账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系统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专业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开展。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确认参考。

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可于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面试

面试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关注学校官网。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公开招聘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各岗位面试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专业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践操作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时间以试题时间为准,分值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和职业素养。时间为10分钟,分值100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请考生及时关注。

录用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或实习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通知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下载附件>>>

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长期招聘计划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原文标题: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长期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oGm0TwiBgwv4AB9_QRT4A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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