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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62人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3日 阅读量:0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62人公告(第1号)。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海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6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62人公告(第1号)

为解决我院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做好新院区搬迁前学科发展规划及人才储备战略,结合医共体各分院专业技术人才需求情况,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增下达县中医院等2所公立医院员额数的通知》(陵编办〔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工作人员62名(其中县医院总院招聘49名,医共体分院招聘1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或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

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同意;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9.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26年3月12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相关事项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08:00至3月30日17:00止(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1.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2.广州中医药大学(3月29日)。

3.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后收复印件):

(1)《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需从网上下载附件3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以及外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要求提供);

(8)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聘用(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养老缴费明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专班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招聘方式

招聘主要分为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2种形式,考核招聘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总会计师和财务管理岗招聘,公开招聘用于其余人员。

1.考核招聘

采取考核招聘的学科带头人、总会计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岗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学科带头人、总会计师岗位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其余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公开招聘

(1)除考核招聘外其余岗位均实施公开招聘,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试实施笔试+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并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

(4)面试: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计算: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并列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从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专班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工作专班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为2026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及员额人员总量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含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工作专班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凭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专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专班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3300721

监督电话:0898-83310811

(咨询时间:8:30-11:30,15:30-17:30,注: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下载附件>>>

1-1: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岗位表(考核招聘(事业编制))

1-2: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岗位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1-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岗位表(考核招聘(员额管理))

2: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4:同意报考证明

5:承诺书

原文标题: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s://lingshui.hainan.gov.cn/xxgkzl/wsj/xxxgkml/202603/t20260312_404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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