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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卫健系统岗位)成绩及体检、考察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阅读量:49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年11月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卫健系统岗位)成绩及体检、考察事项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1年11月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卫健系统岗位)成绩及体检、考察事项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健系统岗位)结构化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考生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构化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考生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详见附件1。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我市复退军人参加招聘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12时止,考生须赴指定医院完成本次体检全部项目的检查,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与考生商定(考生可致电招聘单位详细了解)。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在上述时间来深体检的考生,经招聘单位批准,可延长至6月19日12时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住院楼19楼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原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路西乡段233号

途经路线:高快巴士10、N27路、M191路、M240路、M241路、M242路、M245路、M247路、M249路、323路、327路、331路、337路、M355路、362路、M378路、M395路。

(三)体检程序

1.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由招聘单位提供)于体检当天上午9:00前到达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签到。

2.考生须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照片(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姓名”、“报考职位”(填岗位编号)和“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所填写信息审核通过后,由体检部门在照片上盖章确定;然后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进行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验血项目须上午9:30前完成,B超检查须空腹)。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把《体检表》送体检中心服务台审核,工作人员确认后收回《体检表》。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当天完成。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如违反纪律,故意扰乱体检秩序,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体检前3天避免剧烈运动、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检查前须禁食8小时,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有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当天的“粤康码”为绿码,体检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凭广东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参加体检。赴指定医院体检前,考生可致电招聘单位了解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2.招聘单位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体检现场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实,并对考生体检进行监督。

(六)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亦须遵从。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体检结果将于体检结束后10天内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宝安区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察

(一)考察时间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需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进行考察。

(二)考察内容

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结果及相关要求

1.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宝安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

3.考生在考察工作中须如实申报本人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考生对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如有疑问的,可拨打宝安区卫生健康局(0755)29990889电话咨询。

点击下载>>>

1.2021年11月宝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情况表(卫健系统岗位)

2.宝安区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交通指引图

3.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

原文标题: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健系统岗位)成绩及体检、考察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aoan.gov.cn/xxgk/rsxx/zkhxd/content/post_9815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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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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