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补充11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西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2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原定于2021年11月28日在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因故延期,经研究,定于2022年6月16日—17日赴南宁继续招聘,为了做好相关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6名,县中医院20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名,县妇幼保健院8名,县第二人民医院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 ,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6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2022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南宁邕桂万谊酒店六楼万怡厅(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5号)。
3.报名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需经签订合同单位同意)。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组织人社、编办、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测评、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谈测评和笔试分值各50分,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谈测评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面谈测评组与应聘者进行面谈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三基)。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岗位实有人数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达1:1(含1:1)比例岗位的面谈测评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面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考生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达1:1(含1: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进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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