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长春考点)45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强市的工作要求,鼓励和支持我市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长春高校设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 )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硕士、博士研究生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属于最高学历学位年龄条件放宽的情形。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5月8日9:00至5月13日17:00,注册并登录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http://sydwzp.rsj.gz.gov.cn:5896/vsgz88wsbm/login),选择“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长春考点)”项目岗位进行报名。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2026年5月15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要求
(1)同一批考试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地点在长春市。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医学(含医、药、技)相关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5)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考试地点在长春市。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资格复审。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审,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目录(2026年毕业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目录》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果当天告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会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考单位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
①非医学相关岗位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面试。
②医学相关岗位采取专业技术操作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面试,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分。
③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④报考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不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结论:
1.不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
2.存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3.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较差的;
4.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或存在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情形的;
5.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6.档案存在不真实等情形的;
7.存在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2.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承诺在报到后的两个考试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七)递补事项。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②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二)根据《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中《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新招聘人员中除符合穗府办〔2011〕28号文规定的入编条件的人员予以办理入编手续外,其他人员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但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数。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五)2026年毕业生如未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有住培要求的岗位如未在当年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住培合格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八)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岗位等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事宜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九)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部分单位实施机构改革发生的招聘职位变更,由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43177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9431764。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校园招聘(长春考点)职位表.xlsx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30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长春考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10795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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