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河北沧州市第三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河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沧州市第三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沧州市第三医院建于1979年,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专业特色鲜明的“大专科、小综合”型医院,以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等为专科特色,推行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持续向综合医院转型。
医院设有呼吸诊疗区、综合诊疗区及健康管理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肝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合作医院、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是全国首批“肝病规范化诊疗示范基地”、首批乙肝临床治愈门诊规范化建设与能力提升项目培育单位、全国首批“人工肝及血液净化技术示范中心”,入选首批国家疾控局“乙肝防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单位”、国家级“2026年度医学减重教学单位”,河北省口岸城市传染病点对点防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笔试、面试等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2008年5月22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5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为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0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5月22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6年5月2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指的是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形成人事、劳动关系。
四、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沧州市第三医院2026年度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2026年5月28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00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以提交时间为准)内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人员登录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79c7cd2375eb50d0
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沧州市第三医院2026年度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陆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陆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报名时请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材料要符合要求,提交报名后按照系统页面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5)审核员在报名系统内回复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初审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
2.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主要考察专业相关知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将不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三)证件审核
笔试通过后,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证件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遇证件审核不通过者,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沧州市第三医院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注明取得学历学位日期,且书面承诺2026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3);
3.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尚未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各类资格证、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规培证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注明取得规培证日期,并书面承诺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见附件4)、 ICD 编码技能水平证书或编码培训合格证书等。
7.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并书面承诺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附件5)。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答辩题目。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职称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先后顺序递补。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形,从该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沧州市第三医院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配合院方要求完成递补环节。
(七)公示、试工、聘用
经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沧州市第三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工(含在试用期内),试工期满考评合格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工期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应聘者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医院会二次复审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不全及考试作弊者,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电话:0317-215200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11-85088002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68号
八、聘用人员待遇
按医院薪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沧州市第三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网站站内消息,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详细阅读网站报名流程,正确填写应聘信息,并随时关注应聘状态变更,以免影响本人应聘。
3.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所有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规范、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附件: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承诺书
沧州市第三医院
2026年5月20日
原文标题:沧州市第三医院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zGCtjMnRP1MOWpkZcLnsg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