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年湖北黄冈市妇幼保健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满足市妇幼保健院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黄人社发〔2020〕1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黄冈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岗位
共计招聘19人。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hg.gov.cn/)、黄冈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hgsf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jw.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下载填写《黄冈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连同应聘材料到黄冈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黄冈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3A楼人事科(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北路88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合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6月1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并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考试
FY00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FY002、FY003、FY004、FY005、FY006等5个岗位面向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1:20则加试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行业核心制度法规等。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关于开考比例。按照竞聘择优的原则,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践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专业知识为主,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缺考、违纪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上述原因或者经批准保留等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或者竞争比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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