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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关于湖南省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第四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6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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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关于湖南省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第四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W02(辅导员23)岗位考生甘**、陈**自愿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W02(辅导员23)岗位考生阎**(见附件)进入第四次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复审时间:2026年7月28日17:00前。

二、复审地点:湖南医药学院锦溪校区至善楼1418办公室。

三、复审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自报名之日起前6个月内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四、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按顺序装订,原件核对后归还)。

2.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3.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45-2380474(组织人事部)

附件:湖南省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第四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南医药学院

2026年7月26日

附件:湖南省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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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ggwy.com/zhaokao/629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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