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吉林延边州珲春市就业服务局招聘学校食堂辅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吉林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依据珲春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食堂辅助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食堂辅助工
三、薪资待遇及用工协议
(一)珲春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加单位补助。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用工协议,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为一个服务期协议终止。三年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第7页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地点:珲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三楼办公室。
原文标题:珲春市就业服务局面向社会招聘学校食堂辅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OTA5NTkzOQ==&mid=2247515687&idx=7&sn=781afebc44df096289e6827b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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