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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4日 阅读量:0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全国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6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呼伦贝尔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拉尔区哈克镇卫生院哈克村卫生室招聘1人,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中心卫生院诺敏镇东新发村卫生室招聘1人。岗位需求详见《2026年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招聘人员范围为2026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2025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1)参加我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2)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于2025年10月至报名前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6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9日至2008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3.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等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应聘人员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科除外)的高校毕业生,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10月19日之前。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国(境)外留学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要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用线下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812。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2026年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 报名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2026年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考生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本人无法到场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受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全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请各位考生提前将材料准备齐全。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经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应聘人员应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报名表》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8.在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采取线下方式进行,与报名同步开展。审查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并提出审查意见。

2. 《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后,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本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6年培训合格的人员需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7)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后,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并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全、不准确、不完整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2.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采取闭卷形式,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试题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

3.笔试总成绩=考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25分,加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适时在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入面试的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面试公告上的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单》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邮箱发送给考生。

2. 面试方式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 面试语言。此次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 面试考官要求。成立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报考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

5. 面试其他规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同一岗位的面试,必须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 规范命题管理。考试须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须符合保密规定,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7. 确保考务安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规范考场管理、笔试阅卷、面试组织等环节,确保考务安全。考试应使用标准化考场,全过程进行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8.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适时在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考生可以查询同岗位所有考生的成绩信息。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加试形式,再另行加试,并在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 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 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体检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4.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整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结果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综合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试用期制度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大学生乡村医生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招聘考试等。应聘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应聘人员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至试用期满,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1年。记录期内不能参加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2026年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在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8.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请考生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10月19日至10月23日(请报名日工作时间拨打)。

本公开招聘公告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

2.2026年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原文标题:2026年呼伦贝尔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jw.hlbe.gov.cn/News/show/1459889.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zggwy.com/zhaokao/651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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