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2名)。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贵州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贵州省预防医学科学院牌子,负责全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控的技术指导,以及实验室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防控技术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三、引进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人才引进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备正高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s://www.gzscdc.org/)公开发布引才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接受报名,需求人数招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提交《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印证材料(所有印证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打包后,发送到电子邮箱(gzcdcrsc@163.com),邮件主题请参照如下格式编写:“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投递岗位名称”。印证资料原则上应包括: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资料。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应聘人员须提供材料: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材料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材料的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高层次应聘人员须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科研业绩材料(一般应为博士学位论文、读博至今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等);同时,须在《报名表》中“是否需要进行专业论证”处注明。用人单位可根据提供的业绩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通过的纳入报考范围。
(3)高层次人才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提供的业绩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通过的纳入报考范围。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评审
评审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评审人员。进入评审环节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1.评审形式: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面试。面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评审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评审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届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引才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才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
经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且厘清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高层次引才工作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在引才评审后的体检、考察环节中,如出现空缺岗位的,经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后,可结合实际按照评审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最多2次递补。递补结果按程序予以公示。
(三)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政策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及人才政策,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专业技术七级职务待遇。
(四)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引才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本次引才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龙老师,0851―86709306;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17∶00。
七、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请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doc
原文标题: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2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zNDc1NjQ2NA==∣=2247546772&idx=1&sn=225cfdd272c148a7a4b61a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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