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0云南普洱卫生学校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招聘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云南国家公务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普洱卫生学校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岗位为:文秘、实验室管理、后勤服务管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岗位和专业
(1)文秘岗位:汉语言文学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基层工作经验且业绩突出者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2)实验室管理岗位:药学专业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3)后勤服务管理岗位:软件工程专业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户籍要求
云南省内户籍。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1985年5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的人员。
三、报名及审核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8:00-2020年5月22日17:30止(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普洱卫校人事科。
由应聘者本人如实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审核
1.资格审核由审核小组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2.报名人员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低于1:3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面试。
3.证件审核
(1)报名人员在面试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自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2020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普洱卫校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内容:综合专业知识技能。
(一)经审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面试有关事宜,按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三)面试方式:模拟课堂教学。(采用现场面试)
(四)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小组按保密和优质等有关规定准备题目,提供面试考场使用,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教学能力。每位考生模拟课堂教学总共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其中:考生授课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考生提前结束除外>;考生授课模拟课堂教学结束后,由主评委视情况确定,根据需要,主评委可提问1-3个问题且提问和考生答题完毕时间之和不得超过5分钟<主评委或考生提前结束除外;主评委提问的问题不需提前准备,由主评委当场提问>)。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科目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前的教学稿等各项准备工作20分钟。
(五)面试地点:普洱卫生学校设现场面试考场1个。
(六)面试时间:待定,另行电话通知。
(七)评委组成:设1个评委组,评委7人(设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评委抽调市教育体育系统中职及以上职称、业务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以评委对面试人员评分为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适时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者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0879-2123911 2132236
(二)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聘者必须在普洱卫校服务三年及以上方可提出辞职申请。
3.聘用者上岗后,享受普洱卫校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面试前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视为放弃)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卫校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
2020年5月11日
原公告标题:普洱卫生学校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pes.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0122-/2020-0514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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