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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资格复审、试讲、面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 阅读量:49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江苏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资格复审、试讲、面试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2江苏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资格复审、试讲、面试通知

根据2022年7月21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现将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下一项考核,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下一项考核人选。

在资格复审前,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与取得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确认,确认时有应聘人员放弃参加复审资格的,将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时间

2022年9月21日(周三)下午13:30 - 18:00

(二)地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从龙眠大道西校门进入学校)。

(三)提交材料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不能完整提供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试讲、笔试,请全体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并周知。现场不提供复印、打印服务,请提前备好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证明)。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3、根据公告报名条件要求,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同步取得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位证书。

(1)国内应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高等教育学习各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国(境)外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包括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0年、2021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5、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证明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当年聘任学生干部职务的高校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经历证明,同时聘书或证明中必须明确学生干部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部门及职务,其中提供任职证明的,证明中必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

(2)证明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

(3)证明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证明必须为企事业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或所在党群工作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

6、适用“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

7、适用“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其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②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报考B2202、B2205、B2206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人员和目前为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的应届毕业生均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二、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试讲时间

2022年9月23日(周五)上午,具体时间、考场安排、试讲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当天发放的《试讲准考证》。

三、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面试时间

2022年9月24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考场安排详见资格复审当天发放的《面试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请仔细阅读《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下载并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签名(手签)后存为jpg格式;下载并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入校申请表》(附件4),附件3扫描件和附件4电子版随确认参加资格复审邮件一并发送至邮箱:njjyrczp@vip.163.com。

2、请于资格复审当天将已填写并签名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现场交予资格复审工作人员。

下载附件>>>

1. 同意报考证明.docx

2.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3.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入校申报表.xls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19日

原文标题:2022年公开招聘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资格复审、试讲、面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jitt.edu.cn/rsc/2022/0919/c2082a6774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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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73340.html

标签: 事业单位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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