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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郧阳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阅读量:126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年十堰郧阳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面试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2年十堰郧阳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面试公告

一、面试地点

郧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议室(地址:十堰市郧阳区金沙路2号,郧阳区区政府院内)

二、面试时间

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面试,至面试结束。

参加面试的考生7:50进场,8:10开始抽签, 8:5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缴纳面试考务费时间、地点

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22年6月9日工作时间至6月10日上午工作时间)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人社局考试中心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面试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场(本次面试人员66人、分2个考场进行)

面试第一考场 (详见考场示意图)

时间安排

面试岗位

招聘人数

姓名

(面试考生34人)

A02

3

李波 董霞 凌胜军

郑波 韩敏 汪少芳

A03

1

段耀 陈倩霖

A04

3

杨永峰 谭元星 李祥宏

李涛 张喜元 尚磊

A05

1

王稷楷 刘强

A06

1

黄力 陈集超

A07

1

方钰霏 马列

A08

1

时录勇  朱鸿雁

A09

1

罗伟 吴涛

A10

2

王婉琬 方秋月 马莉 王钰琴

A11

2

肖光军 叶飞波

A11

2

王明政  何萍

A12

1

戚丽  罗丽

面试第二考场 (详见考场示意图)

时间安排

面试岗位

招聘人数

姓名

(面试考生32人)

A13

3

张官盛  余浩 王小虎

刘波琴 朱黎君 陈娅玲

A14

1

王泽栓 赵长溪

A15

1

郭小梅 高超

A16

1

彭宝亮 李红心

A17

2

张书鹏 殷豪 李钰 冯鹏

A18

1

高呈艳 刘瑞兵

A20

1

王丹丹 李秋源

A21

1

杨培龙 李燕

A22

1

杨志 陈明月

A23

1

姚克丞 徐婷婷

A24

1

朱云龙 赵庆阳

A25

1

周宗成 黄迪

A26

1

钟燕波 王甲

五、面试方式、内容

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六、考生候考及出场顺序

考生按照指定的候考室就座候考,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身份审验(必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报告),按规定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抽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无故放弃面试的,按规定进行处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不影响正常开考。

七、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加权平均值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

考生答题完毕后,评委评分由工作人员当场逐票报分,核分人员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并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八、防疫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相互之间需保持1.5米距离。考生进入候考室必须佩戴考点统一配发的口罩,不戴者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室可自行选择佩戴或不戴口罩。

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入口,通过电子测温仪检测体温,体温异常者(超过37.3度),不得进入考点;面试期间若出现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需停止面试,立即就医。对2022年5月28号以后到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若有过发热就诊经历)的考生,请主动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2:面试考场纪律

郧阳区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面试考试的考生7:50进场,8:10开始抽签, 8:5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凡有违反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候考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准备好相关证件(必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报告),自觉接受检查。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的考生,由考场办公室负责处理,身份确认后可以参加面试。

三、面试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考生应自行保管并熟记抽签顺序号,经考场引导员查验无误后,由其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四、面试考场设有考生席,考生面对考官坐着答题。在宣布“答题开始”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题,答题可以先思考一下,也可以直接答题,每道题答完后应说“答题完毕”。面试中,考生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规定时间到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服从考官评分。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五、面试实行当场报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在现场等候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宣布后,考生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开考场。

 

附件2-面试考场纪律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有序进入候考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只准报抽签号。若报姓名或准考证号,以及其他涉嫌透漏个人信息的均作零分处理。

三、考生所带的随身物品必须放在指定位置,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开始抽签后,凡未按规定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随意离开,需离开必须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不得透露与本人有关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需按照考官宣读的题目,在规定时限答题。考生席上有题本卡、草稿纸和笔,考生答题完毕后,需说“答题完毕”。规定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题,并服从考官评分。

七、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文明应试,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迅速离开考区,不得在面试考场和候考室附近议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考区停留。违反规定者,取消面试成绩。

广大面试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郧阳区人社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19-723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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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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