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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潜江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阅读量:67 作者:湖北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年潜江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湖北公务员考试精彩内容。

2022年潜江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潜江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

时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安排见附件2)。

地点:潜江市人社局机关会议中心二楼

(地址:潜江市建设街80号。乘车路线:可乘坐出租车直接到市人社局,或乘坐101路、102路、105路、106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站下车即到)。

(二)面试

时间:8月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以公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请考生注意关注,并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考。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共性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请务必提前在学信网、学位网做好注册、认证和打印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二)其他材料

1.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招录机关提交原件,并通过学信网、学位网进行核查,同时考生必须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要提供计生证明、廉政证明、个人工作简历等材料。

3.报考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满2年),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满2年),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位计划调整情况。笔试后,对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予以核减:潜江市公安局(职位代码14230202015003063)原计划招录6人,现核减为5人。

(二)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规定,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等,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隐瞒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三)凡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四)资格复审后,对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新增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五)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公示前,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录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hbqj.gov.cn/),届时将陆续发布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须主动告知招录单位,避免错过考试机会。

(六)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请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考录程序。

(七)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其中,资格复审前10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本市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0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提供湖北省内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7月17日以来有武汉市江夏区旅居史的考生,按潜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资格复审具体安排.xlsx

附件3:潜江市人社局地图位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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