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社会在职人员22人)。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受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023年度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参加社会在职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共6家单位,招聘岗位22个。其中,普通岗位招聘16人,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招聘6人。详见后附岗位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七)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八)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2023年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申请办理在京落户的有关要求。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7日24:00,应聘人员登录“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jybzp.chsi.com.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对专业、学历、岗位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公招平台首页“统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各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确认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其中普通岗位通过审核筛选后进入统一笔试,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通过审核筛选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12月3日9:00至4日24:00,应聘人员登陆平台查询是否进入考试阶段。进入考试阶段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11月25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11月27日24:00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四、考试形式
(一)普通岗位
1. 笔试
笔试采用在线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除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外,所有普通岗位均须参加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招考岗位需参加专业知识测验,具体见各岗位考核要求。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为客观性试题;专业知识测验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①预测试时间:2022年12月7日、8日14:00—17:10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进行预测试,可在该时间段的任一时间完成预测试(约30分钟),确保可顺利参加正式考试。
②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0日(周六)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测验
15:40-17:10 专业知识测验
线上笔试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进行,对未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的,将取消考试成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③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月中旬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2. 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般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信息技术类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是否进入面试请及时查看面试公告。
②面试时间:2023年1月中旬—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1. 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答辩、实习等形式,具体考核方式详见面试公告。
2. 面试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工作表现等。
体检、考察人选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岗位信息汇总(社会在职人员).xlsx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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