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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四川内江师范学院招聘3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阅读量:27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6月四川内江师范学院招聘31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6月四川内江师范学院招聘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内江师范学院官网 njt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及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笔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回避相关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报名邮箱: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njtczp@163.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须知:

(1)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考务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师范学院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校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邮件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段,通过邮件发送到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njtczp@163.com,邮件题目格式:岗位编码+姓名+专业,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邮件且责任自负。

《报考材料》压缩包须提供的电子材料:

① 《报考信息表》1份(须粘贴电子照片);

② 身份证扫描件1份;

③ 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1份;(《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对本科专业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仅在职报考人员提供);

⑤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仅有政治面貌要求的人员提供);

⑥学生工作、学生干部证明(仅报考辅导员人员提供);

⑦《报考信息汇总表》(以岗位编码+姓名+专业命名);

(二)缴费

报考者于2023年6月26日8∶30至17∶30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

缴费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师范学院”;

2.用户绑定: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沱江潮”>学生缴费>输入手机号码>注册(设置6位到20位之间的密码,输入图片中内容,获取验证码)>选择学校所在的城市(内江)>选择学校(内江师范学院)。每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学号(即为身份证号)。

3.缴费:点击缴费>输入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学号为身份证号码)>待缴费>核对缴费详情(选择缴费项目:2023年6月公招笔试费用)>支付>支付确认,完成缴费。

4.查询:点击“已缴费”查看已缴费详情。

5.技术咨询电话:0832-2340291。

(四)岗位调整及退费

岗位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公告由我校2023年6月28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费用的报考者,于2023年6月29日17:00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njtczp@163.com)。我校将及时退费,逾期未提供或提供银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内江师范学院高桥校区科技楼B221办公室,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岗位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40% + 岗位面试总成绩 ×60%。

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能力测试》,计划财务处会计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能力测试》,图书馆、档案馆馆员笔试科目为《图书馆、档案馆馆员综合能力测试》,辅导员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附件5。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3年7月3日18: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7月4日11:3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7月5日18: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5.关于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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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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