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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辽宁盘锦市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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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辽宁盘锦市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已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按照《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将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为做好本次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地址及时间

体检地点: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潮河街1号。

乘车路线:盘锦市乘坐T2公交车至辽东湾新区“人民医院”公交站点;营口市乘坐501路公交车至辽河大桥北终点站,然后搭乘T2公交车至“人民医院”公交站点。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早8:20(星期五)。

请各位参加体检人员(详见附件)于2024年11月29日早8:20前到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人民前台集合,按顺序抽签统一参加体检(8:15开始抽签,切忌迟到)。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每名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人民医院缴纳体检费63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四、其他事项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27-3276897

点击下载>>>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xlsx

盘锦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8日

原文标题: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4_11/28_09/content-49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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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72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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