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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西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公共卫生研究院)等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1日 阅读量:80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山西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公共卫生研究院)等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山西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山西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公共卫生研究院)等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公共卫生研究院)等4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及地址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公共卫生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5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杏林街;忻州市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名,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6号;忻州市文旅局所属忻州市博物馆招聘工作人员3名、忻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共8名,地址:忻州忻府区长征西街47号 ,共16名。

具体详见《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公共卫生研究院)等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 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 20日至2004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2. 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五类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jw.sxxz.gov.cn/)、忻州长安网(http://xinzhoupeace.gov.cn)、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lfw.sxx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8:00至2022年5月31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2年6月1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在疫情不允许的情况下,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公共卫生研究院)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不达1:5的,通过面试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5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6月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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