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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杭州临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5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阅读量:33 作者: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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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杭州临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5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疗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计划共55名,其中:医共体单位52名〔含总院5名、分院47名〕,区妇幼保健院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和其他要求及咨询电话等详见《 2022年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聘需求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0日(不含)以后出生〕。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20日(不含)。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也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确认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时 间:2022年6月20日9时—6月28日16时。

报名网址:http://60.191.75.52:8022(杭州市临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2022年6月21日9时—6月28日15时,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6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6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本阶段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资格审查时,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7月4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阶段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2年7月5日9时—7月7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4.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需求计划表”中“招聘范围”栏注明“杭州市”(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包括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高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栏注明是“浙江省”的依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2)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在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3)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如某岗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则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持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能报考此类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招聘岗位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需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范围必须和招聘岗位相匹配;未注册过的,聘用后必须注册为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执业范围。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方可报考。

(6)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招聘需求计划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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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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